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刘清波 通讯员王宏、何菲)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实现“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这成为政策中的一大亮点。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设计上,河北省将主要通过完善政策、体制、机制,以及加强基础信息建设,来实现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学生统一享受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为经费可携带提供政策保障。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城乡学校按照一个范围和标准落实财政保障经费,为经费可携带提供机制保障。
——遵循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统一县(市、区)政府分担比例,学生在县级流动享受公平的、机会均等的财政转移支付,为经费可携带提供体制保障。
——不断完善学籍系统,随着学生流动更新信息,准确定位学生所在区域并及时核定学生人数,为经费可携带提供基础支撑。按照政策范围、保障标准、分担比例,财政资金依据学籍系统信息配置,最终实现钱随人走、可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