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候选条目确定 投票开始

2016-05-25 11:16:04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耀光
“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候选条目正式确定,共有20个候选条目入围。即日起至6月15日,公众可通过微信、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为候选条目投票。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学光)为推进石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倡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省会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在全市开展了“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评选活动,24日,“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候选条目正式确定,共有20个候选条目入围。即日起至6月15日,公众可通过微信、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为候选条目投票。

    省会文明办主任李刚介绍,开展“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评选活动的主要目的是突出解决市民行为中普遍存在的陋习,激发市民文明自觉,实现市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形成具有石家庄特色的文明习惯、文明特质,培育和打造彬彬有礼的石家庄人。

    评选活动自5月10日启动以来,受到了市民的高度评价和积极参与,截至5月18日,共收到公众提供的文明条目5000余条。范华小区居民王志国在来信中写道:“这个活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尤其是让全民参与,这本身就是一场文明教育与推广的过程。”他作为一个老市民,很受鼓舞、教育和启发。市民张兰英用三字经的形式写了“文明三字经”:讲文明、树新风,美善行、看行动;出门行、看风景,莫乱扔、保环境;花草木、应保护,环境美、有好处……

    随后在由省会资深媒体人士、知名专家学者、各行业市民代表参加的评审会上,经过反复讨论、认真遴选,最终,确定了“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的20条候选条目。6月底,评审委员会将在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意见,最终确定“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

    李刚表示,希望广大市民为评选活动出谋划策,集思广益,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评选出广大市民心目中最重要、最具普遍性、最应该做到、最能体现文明素质的“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石家庄文明市民10条”确定后,我们将通过各级宣传部门和新媒体渠道广泛发布推广,并制作成各类宣传品和公益广告进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成为人人遵循的行为准则。

    从5月25日0时至6月15日24时,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投票:

    1、微信投票:搜索msgz85881100添加关注

    2、电话投票:拨打电话85881100

    3、电子邮箱投票:发送至msgz2007@163.com

    4、登录石家庄文明网(http://shjz.wenming.cn),进入“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专题网页了解活动详情。

    “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的20条候选条目:

    1.垃圾杂物扔进箱

    2.有序排队不插队

    3.不闯红灯

    4.公交车上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

    5.开车不争道抢行

    6.遛狗要拴绳,粪便及时清

    7.公共场所不喧哗

    8.不随地吐痰

    9.公共场所不吸烟

    10.节俭用餐,剩饭打包

    11.乘手扶电梯靠右站立

    12.开车礼让斑马线

    13.带儿童外出不随地便溺

    14.不车窗抛物

    15.主动为身后的人扶一下门

    16.公共场合衣着整洁

    17.见到邻居问声好

    18.不说脏话

    19.文明旅游不乱刻画

    20.爱护花草不折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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