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即将来临,有的小朋友即将迈入小学,也有一批小学生即将升入初中,今年市区招生执行哪些政策?这是家长们最为关注的问题。2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相关政策已经出台,公办学校依然严格执行“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其中,公办学校的小升初政策较去年有所变动。
初中招生政策有变化
今年小学生的招生政策与去年相似,除了“就近、免试”入学外,年龄依然是入学门槛。根据规定,市区公办小学的招生工作由桥东区、桥西区教育局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今年初中招生政策也要求“就近、免试”入学,但与去年相比,内容稍有变化。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其中规定,对人户一致的按政策执行,人户分离的视情况安排,如片内学生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人户分离的由市教育局协调到周边可容纳学校或有住宿条件的邢台市三中南校区(市四中)、邢台市六中、邢台市八中、邢台市十五中、邢台市二十二中等学校就学。当然对于作为准则的户口迁入时间也有要求,规定截止到2016年6月20日。
今年的具体要求和招生程序为,首先对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及核实,然后各市区小学完成毕业生户口及家庭住址的调查登记工作,区教育局初审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划定市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公布划片招生名单。
同时,市教育局根据市区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和周围生源分布情况,划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将小学毕业生按家庭住址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于6月底前将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和分配学生名单予以公布,同时由各初中学校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送达学生家长。
学生报到需持相关证明
7月1日至7月7日,市区各公办初中学校办理新生报到手续。家庭居住情况不一,报到时相关证明不一。
其中市区户口的学生,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小学毕业证书。学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同住,户口在一起的学生,户口需迁入一年以上;对按城区规划拆迁户子女,可凭拆迁协议或回迁协议等相关材料,按当前实际居住地办理入学手续。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则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居住证(一年以上)、居委会证明、小学毕业证书。
非市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到市区上初中条件的,需要在7月10日至7月20日期间,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居住证(一年以上)、居委会证明、小学毕业证书及《邢台市小升初跨县市区升学登记表》(表样附后)等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登记手续,分配情况于7月25日前通知各学校。
如父母双方均丧失监护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