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李斌)记者日前从唐山市编办获悉,为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建立高效便民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近日,唐山市下发《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和管理规定》,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窗口正式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按照唐山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部署,唐山市编办、市审管办积极推进市直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处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目前,已有26个市直部门设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处(或挂牌),246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中心。为保障进驻中心的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实现业务办理不出中心,进驻中心的部门已陆续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该章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与部门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全面启用,标志着唐山市直各部门对审批窗口充分予以授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实现业务办理不出大厅,有效解决过去部门窗口“只挂号不看病”“体外循环”、群众办事两头跑的问题。同时,将有力推动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助推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提升,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