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陈诚)从省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活动结果日前揭晓,我省有11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分别是高邑县检察院、兴隆县检察院、阳原县检察院、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三河市检察院、曲阳县检察院、献县检察院、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柏乡县检察院、邯郸市邯山区检察院以及保定市冀中地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