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一位自称是演员方青卓的妹妹方青媛的女士致电某报纸,说姐姐方青卓多日没有和大连的家中联系,爆料姐姐不孝。
方青媛还表示,自己在北京做姐姐经纪人的时候,方青卓每月给她2000元工资。后来方青卓说家里的小保姆偷了1000多块钱,辞掉了她。“他们家500多平方米,买菜、打扫卫生都要我来干,我还要负责给她拉广告。我实在是受不了这么繁重的工作。”
记者致电方青卓的老公沈先生。沈先生向记者透露说:“方青卓5岁的时候,她的父母离了婚。后来方青卓一直跟着妈妈和继父生活,跟自己的亲生父亲有40年没有见面。前些年,方青卓的继父去世了,生父想和她相认。方青卓看老人岁数大了,就和他相认了。”
方青卓告诉记者说,她和妹妹原本也没太多联系,前两年妹夫去世,她很想帮助妹妹,就让妹妹跟着她到北京来干。“她知道我很注意影响,她这是以父亲之名让我重新接纳她。但我们现在还是各过各的好。”
记者再度致电方青媛时,她在电话里不停地高声说:“方青卓她拔根毛都比我粗……”在一通莫名其妙的发泄后,她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