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京津冀三地民政部门11日签署《京津冀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通过建立救灾物资信息保障互助互通共享平台,制定三地救灾物资协同保障方案,实现三地救灾物资跨省际应急支援,提高区域救灾物资保障效率。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按照协议规定,将统筹考虑三地救灾物资储备库分布和储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和品种数量,提升区域救灾物资储备的整体能力,以打破行政藩篱,避免同类物资重复超量储备,扩大储备项目品种,促进三地救援物资资源优化配置。
在京津冀三地救灾物资应急援助响应机制基础上,一旦京津冀三地任何一地遭受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受灾省(市)民政部门可根据灾情向其他省市提出物资支援请求。距离最近的省市可先启动物资救援应急响应,根据灾情,及时开展救援。
为保证救援效率,三地民政部门将建立机制,及时通报有关灾情信息,核实灾区受灾情况,并迅速制定应急援助方案。今后,三地甚至还会提前规划物资就近支援路线。三地民政部门将根据兄弟省市毗邻地区气候、地质、道路等状况,做好救灾物资发运的事先设计谋划工作,制定物资发运预案,设计首选和备选至少两条物资运送线路。
协议规定,支援三地受灾省市调拨救灾物资所发生的运输、装卸等费用由支援省市民政部门负责解决。救灾工作结束后,受援省市要按照接受救灾物资支援的品种、数量等,在组织本省市政府救灾物资采购时,及时直接补充至支援省市的救灾储备物资库内,为下一次应急支援工作做好准备。
京津冀三地签订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的同时,平谷、蓟县、三河基于本区域灾害风险和合作需求,制定了《毗邻区县救灾互助协议》,将建立三地“灾情信息共享机制、救灾物资协同保障机制、救灾队伍互助机制”,共同提升区域综合减灾救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