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实习生田诺 河北日报记者龚正龙)日前,滦县一小伙儿在行车途中,因“路怒”而连撞前方汽车3次,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因其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滦县公安局已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4月30日,李某驾驶厢式货车前往滦县榛子镇送货。因送货心急,李某途中强行超越前方一辆轿车,但在超车时,他驾驶的货车和前方汽车尾部发生剐蹭。剐蹭后,前方汽车急忙减速慢行。李某见前车没有立刻让开道路后大怒,竟开车直接撞击前车尾部。之后,他又进行了第二次撞击,这次撞击力度很大,导致前车碰上了停在路旁的一辆半挂车。而李某仍不肯罢休,竟又进行了第三次撞击,并用货车顶着前车推行十几米,致使前车严重受损。据悉,当时前车内除了司机和两个成年人外,还有两个小孩。因事发突然,一车人都被吓得面色苍白,好在没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