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2014年10月9日,从互联网上以33元的价格购买2014年10月18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试题及答案。同年10月17日,张某使用QQ将该试题及答案出售给他人,并从中获利。经教育部考试中心比对,该试题及答案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全国卷)1-47题关键词一致,答案内容相关,启用前属绝密事项。
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违法所得赃款和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等依法予以没收。
国家秘密
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有关的问题作了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种。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一经确定,就要在秘密载体上作出明显的标志。标志方法应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执行。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国家秘密的条件
1、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2、依照法律规定的一定程序加以确定,而不应由任何个人或组织任意确定;
3、在某一个确定的时间内只能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
国家秘密的范围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或外交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