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记者郭鹏)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乡村教育,我省将开展“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评选,并对确定的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
本次评选包括“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270人、“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30人,其中“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申报范围:全省乡村学校(乡镇及以下学校包括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申报范围:全省乡村学校校级领导干部(村教学点负责人不在此列)。申报“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和“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都要求在乡村学校从教15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申报要求由所在学校按照集体民主原则择优申报,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逐级报县级、市级申报领导小组审核。最终河北省将召集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奖励人选。在对拟奖励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我省将确定奖励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