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意见鼓励支持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力争今年——
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覆盖60%行政村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赵红梅)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以“三权分置、确权颁证,产权流转、股份合作,培育主体、盘活资源”为基本思路,2016年力争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覆盖到60%的行政村,2017年基本实现所有村全覆盖。从2016年起,组织开展试点示范行动,全省每年认定100家省级农村股份合作制示范经济组织,2020年达到500家。
意见提出,支持多领域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着力推进现代农业领域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引导农民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转化为股权,统一流转给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或入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按照量化股份获取一定比例的分红收益。着力推进扶贫开发领域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鼓励支持贫困村成立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将扶贫专项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变资金到户为权益到户,由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或投资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由单户扶贫转变为组成利益联结共同体致富。着力推进山区开发领域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支持将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资源经营权,采取确地确股、确权确股等形式,与工商资本对接合作,组建股份合作制经济实体,提高农村资源有效开发利用力度。着力推进乡村旅游领域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
意见提出,鼓励多形式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扎实发展土地合作、积极发展资金合作、创新发展技术合作、引导发展农宅合作、探索发展集体股权合作。鼓励农村致富带头人创办领办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改制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引导龙头企业带动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发展。鼓励农村“两委”结合本地实际,将本集体所有的各类集体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牵头成立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大力推行“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科研机构+合作社+农户”的多元股份合作模式,实现资源变股权、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自然人农业变法人农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
加快推进农村各类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完成3000万亩确权任务,2017年基本完成。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2016年基本完成。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鼓励各地采取多方参与的形式加快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逐步发展成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为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为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创造市场条件,促进产权聚合。2016年全省半数以上县(市、区)建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2017年基本实现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