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权重提升至20%
为顺利实施“两改一清一拆”行动,《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督导考核、营造浓厚氛围等方面制定了一揽子保障措施。
为明确责任,《意见》一方面提出,市县乡村各级都要制定“两改一清一拆”行动实施方案,摸清工作任务底数和资金需求,把每项任务都要细化分解到部门和责任人。另一方面还提出,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是一线攻坚力量,要带领群众积极投身“两改一清一拆”行动,凝聚起强大的工作合力。
配套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主要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意见》提出新增资金和整合资金两个办法,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里从融资平台安排2亿元资金用于清杂物、庭院和残垣断壁及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市县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或融资平台资金用于推动工作,并因地制宜制定奖补标准,对村庄、农户进行奖补。
二是充分整合危房改造、环境整治、绿化补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项目资金集中用于“两改一清一拆”。对于开展空闲宅基地和房前屋后绿化的农户,村集体可统一提供苗木、菜种。把房屋和宅基地交由村集体统一管理的农户,可根据当地标准,给予适当补贴。与村外耕地相连,符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成方连片的宅基地复垦成农用地后,可利用增减挂钩指标置换收益并全部返还户主。
业内人士认为,有了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兜底,再加上整合“散”钱,今年“两改一清一拆”行动有了较为充分的资金保障。
为奖励先进,《意见》还提出,对完成清杂物、庭院和残垣断壁及拆除违章建筑任务的村庄,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扶持产业发展,并作为今后列入省定重点村的必要条件。
建设资金“不差钱”,督导考核也更“硬气”。
“年底,省里将对各地清杂物、庭院和残垣断壁及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成效进行考核验收,对各市、县(市、区)进行排队并通报,得分占2016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县(市、区)考核分值的20%。”《意见》提出,“每月进行一次专项督导,结果在全省通报,对工作不落实、未能完成工作的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市县要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导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
“前几年,省里对清杂物、庭院和残垣断壁及拆除违章建筑工作的考核比例仅占美丽乡村建设县(市、区)考核分值的6%,此番提升至20%,足见该项行动的分量。”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组相关负责人认为,高权重的考核有助于在全省迅速掀起“两改一清一拆”行动的高潮,保障年底如期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