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王丽)从今年1月1日起,河北省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按行业工伤风险设定8级费率,从0.5%到2.5%,平均费率由1.18%降至1.0%,将为参保企业减负约4亿元。
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日前已出台,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伤保险费率。
我省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一至八类,其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0.7%、1.0%、1.2%、1.5%、1.7%、1.9%、2.5%执行;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
记者还了解到,2015年底,我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10万,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达到2412元。在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水平,逐步实现全省费率政策和标准的统一,将有利于增强基金保障水平,确保省级统筹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