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城晚报讯(记者侯东杰)《邢台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药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正式实施。今后,医保医师(药师)行医就好比驾驶员持证上路一样,违规便有可能被扣分甚至被吊销“驾照”。这是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市医保中心获得的消息。
该办法适用于市统筹区内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属地定点医疗机构从事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药师)的管理。医保医师(药师),是指具有执业医师(药师)资格(包括具有医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定点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经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的医务人员。
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医师(药师),可经所在医疗机构初审、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取得专属的服务编码后,向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备案申请。经卫计行政部门许可多点执业的医师(药师),由执业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向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备案申请。
昨日,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该制度旨在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医师(药师)的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实现以比较经济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