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记者 白云
这几天,朋友圈都在转发新交规、新驾考,其实本报在2月份就刊登过相关报道,这并不是一部新规,而是公安部在原有的139号令基础上,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出的部分修改,其中修改的部分将于4月1日执行。修改的条款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驾考改革中涉及的大大降低考试费用的直考和便民利民驾考措施的落地。
3月2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动员会,提出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实现自主报考,培训和报考彻底分离。这也是我国驾考制度近10年来动作最大的一次改革。
16城试点驾照直考,暂无河北
直考,顾名思义,直接报名考试。之所以要在考试前加上一个“直”字,源于我国目前取得驾照必须要通过驾校。
2月4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4月1日起,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市(州)试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
试点城市中不包含河北的城市。不过,大家也不用急。3月23日,公安部交管局召开的会议上透露,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实现自主报考,培训和报考彻底分离。
这意味着,到驾校学开车不再是报名拿驾照的唯一途径。
直考来了,怎么实行
按照石家庄曾经实行过的直考报名费用,这笔钱只有495元。在之前的多次报道中,我们也讨论过,直考要面对的几道坎,包括车辆、谁来教以及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的必须达到78学时。
2月4日,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明确了其中部分问题的解决方案。
1.自学用车是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并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自学用车应当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
2.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学习驾驶的路线、时间,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
4.在所有前提都符合规定的前提下,自学人员学习过程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这意味着,“教练”还要有替人受过的心理准备。如果没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等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对自学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属于将机动车交由自学人员驾驶的,对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否则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由车辆管理所注销并收回学车专用标识。
6.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但自学人员在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自学人员在不通行社会车辆、不属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学习驾驶发生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理。自学人员按照公告相关要求,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理赔。
这意味着,自学用车可以在私家车上装辅助装置实现,教练可以找身边技术较好符合条件的家人朋友,陪练的身份并未得到认可,在交管部门指定的路段和时间,车上标注学习标签,就可以上路学习。
没驾照的人开车发生事故保险不赔也将成过去,只要符合直考学习的所有要求,自学期间发生的意外,保险公司是要赔偿的。
全面放开异地报考、补办驾照
除了大家所期待的直考,修改的部令还有一些条款值得注意。
在原来放开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证异地申请领证的基础上,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实现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群众一次办成。
单眼视力5.0以上可考驾照
2003年以来,公安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先后放开左下肢、右下肢、双下肢以及听力障碍人员驾驶汽车的条件,已为7.4万名残疾人发放了驾驶证。
上肢残疾人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单眼视障人员右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每年体检年龄提升到70周岁
适应老年人身体条件改善的状况,参考其他国家的相关做法,新部令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该项措施施行后,将惠及700多万60至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同时,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
新部令实施前,因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一并享受救济政策。
考试过程公开考试视频
新部令规定严格落实考试内容,严格执行评判标准,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推行随机安排考试,由计算机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与驾校、与考生信息双向屏蔽。
推行考务公开,考前公开考试安排,考中公开考试视频,考后当场公布成绩,以公开促公正。推进驾驶培训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
持境外驾驶证换证,加考部分或全部科目
针对一些人员伪造境外驾驶证或者取得境外“速成”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的问题,借鉴其他国家通行做法,新部令进一步严格规范了持境外驾驶证换证制度。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时,公安机关将启动出入境记录核查程序。
对长期在国外生活居住的我国内地居民和境外驾驶人,持境外驾驶证换领国内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
我国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换领我国驾驶证时,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