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调整

2016-03-07 19:33:1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郭凯
临漳县对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进行了调整。新实施细则规定,临漳县参保人员发生的合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标准后,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成路)为进一步完善临漳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近日,临漳县对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进行了调整。

    新实施细则规定,临漳县参保人员发生的合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标准后,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标准为2万元,大病保险产生的合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实行年度累计、分段按比例支付。起付线标准以上至5万元支付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支付70%;10万元以上支付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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