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村:每年就地改造4000个对保留村,一村一策、就地改造。按照“修旧为主、建新为辅,保留乡村风情、改造提升品位”的要求,每年就地改造4000个左右村庄,保留现有的道路、村庄肌理,延续现有文脉,塑造“一县一特”“一乡一品”的民居建筑风格。
中心村:每年启动建设200个对中心村,增减挂钩、联村并建。每年启动建设200个左右中心村,平均一个中心村撤并整合3—6个行政村,力争5年集中改造村庄5000个左右,实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
撤并村:整合资源、有序整治对撤并村,整合资源、有序整治。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影响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功能增强的村,实行生态移民;对空心率超过50%、剩余户少于100户的空心村,实施搬迁整治,开发有市场价值的空心村,用于养老或休闲度假;对纳入城市规划的村,结合新型城镇化进行改造建设,一部分改成城市社区,一部分建成城中的美丽乡村。
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以实施“四美五改·美丽乡村”(改房、改水、改路、改厕、改厨)行动为载体,全力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到2020年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具备条件的农村全部建成“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