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记者 董世杰
近日,河北省公安厅对外发布,去年我省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7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0名,打掉犯罪团伙45个,端掉犯罪窝点36个,冻结赃款3621万元。春节临近,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短信、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电信诈骗活动呈多发、高发态势。为此,省公安厅专门对近期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发案信息,认真剖析发案规律特点,结合多年来防控电信诈骗犯罪的实践经验,向社会公布这些电信诈骗案件,如电话诈骗类、短信诈骗类、网络诈骗类、信件诈骗类、其他方式诈骗类共43种惯用的作案手法,提醒群众要加强防范。
17类电话诈骗
1、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犯罪为由,要求其将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
2、医保、社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社保、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医保、社保出现异常,可能被他人冒用、透支,涉嫌洗钱、制贩毒等犯罪,之后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便于核查为由,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实施诈骗。
3、解除分期付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专门渠道购买购物网站的买家信息,再冒充购物网站的工作人员,声称“由于银行系统错误原因,买家一次性付款变成了分期付款,每个月都得支付相同费用”,之后再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诱骗受害人到ATM机前办理解除分期付款手续,实则实施资金转账。
4、包裹藏毒诈骗:犯罪分子以事主包裹内被查出毒品为由,称其涉嫌洗钱犯罪,要求事主将钱转到国家安全账户以便公正调查,从而实施诈骗。
5、金融交易诈骗:犯罪分子以某某证券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布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获取事主信任后,又引导其在自身搭建的虚假交易平台上购买期货、现货,从而骗取股民资金。
6、票务诈骗:犯罪分子冒充航空公司客服人员以事主“航班取消、提供退票、改签服务”为由,逐步将其引入诈骗圈套,要求多次进行汇款操作,实施连环诈骗。
7、虚构车祸诈骗:犯罪分子虚构受害人亲属或朋友遭遇车祸,需要紧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对方立即转账。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便按照嫌疑人指示将钱款打入指定账户。
8、虚构绑架诈骗:犯罪分子虚构受害人亲友被绑架,如要解救人质需立即打款到指定账户并不能报警,否则撕票。当事人往往因情况紧急,不知所措,按照嫌疑人指示将钱款打入账户。
9、虚构手术诈骗:犯罪分子虚构受害人子女或老人突发急性病需紧急手术为由,要求事主转账方可治疗。遇此情况,受害人往往心急如焚,按照嫌疑人指示转款。
10、电话欠费诈骗:犯罪分子冒充通信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直接播放电脑语音,以其电话欠费为由,要求将欠费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11、电视欠费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广电工作人员群拨电话,称以受害人名义在外地开办的有线电视欠费,让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补齐欠费,否则将停用受害人本地的有线电视并罚款,部分人信以为真,转款后发现被骗。
12、购物退税:犯罪分子事先获取事主购买房产、汽车等信息后,以税收政策调整,可办理退税为由,诱骗事主到ATM机上实施转账操作,将卡内存款转入骗子指定账户。
13、猜猜我是谁:犯罪分子获取受害者的电话号码和机主姓名后,打电话给受害者,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根据受害者所述冒充熟人身份,并声称要来看望受害者。随后,编造其被“治安拘留”、“交通肇事”等理由,向受害者借钱,很多受害人没有仔细核实就把钱打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内。
14、破财消灾诈骗:犯罪分子先获取事主身份、职业、手机号等资料,拨打电话自称黑社会人员,受人雇佣要加以伤害,但事主可以破财消灾,然后提供账号要求受害人汇款。
15、冒充领导诈骗:犯罪分子获知上级机关、监管部门单位领导的姓名、办公电话等有关资料,假冒领导秘书或工作人员等身份打电话给基层单位负责人,以推销书籍、纪念币等为由,让受骗单位先支付订购款、手续费等到指定银行账号,实施诈骗活动。
16、快递签收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快递人员拨打事主电话,称其有快递需要签收但看不清具体地址、姓名,需提供详细信息便于送货上门。随后,快递公司人员将送上物品(假烟或假酒),一旦事主签收后,犯罪分子再拨打电话称其已签收必须付款,否则讨债公司或黑社会将找麻烦。
17、提供考题诈骗:犯罪分子针对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拨打电话,称能提供考题或答案,不少考生急于求成,事先将好处费的首付款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7类短信诈骗
18、中奖诈骗-娱乐节目中奖诈骗:犯罪分子以“我要上春晚”、“非常6+1”、“中国好声音”等热播节目组的名义向受害人手机群发短消息,称其已被抽选为节目幸运观众,将获得巨额奖品,后以需交手续费、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实施连环诈骗,诱骗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
19、引诱汇款:犯罪分子以群发短信的方式直接要求对方汇入存款,由于事主正准备汇款,因此收到此类汇款诈骗信息后,未经仔细核实,不假思索即把钱款打入骗子账户。
20、刷卡消费:犯罪分子群发短信,以事主银行卡消费,可能系泄露个人信息为由, 冒充银联中心或公安民警连环设套,要求将银行卡中的钱款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或套取银行账号、密码从而实施犯罪。
21、高薪招聘: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以月工资数万元的高薪招聘某类专业人士为幌子,要求事主到指定地点面试,随后以培训费、服装费、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22、贷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称其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低,无需担保。一旦事主信以为真,对方即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23、复制手机卡诈骗:犯罪分子群发信息,称可复制手机卡,监听手机通话信息,不少群众因个人需求主动联系嫌疑人,继而被对方以购买复制卡、预付款等名义骗走钱财。
24、冒充房东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房东群发短信,称房东银行卡已换,要求将租金打入其他指定账户内,部分租客信以为真将租金转出方知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