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逐步推广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签约工作机制,逐步规范为居家老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是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65岁以上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开通绿色通道,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明显位置要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
五是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逐步形成涵盖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等在内的多层次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
六是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七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同时,为了进一步保障《实施意见》落实到位,又提出了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二是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三是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强化信息支撑。
扶持:
为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足够空间
推进医养结合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的机构,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创办医养结合的机构,包括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一些专业性医疗机构。对于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的,河北省有哪些扶持政策呢?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规划的时候,为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足够空间,凡是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限制。还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同等享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
同时提出,整合审批的环节,要缩短审批时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供一站式的便捷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的医养结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