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态环境,日前,第二批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的新型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均可到市科技局进行申请。通过审核后将统一命名为省级“众创空间”,并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按照要求,申请机构应当是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拥有一定可自主支配的工作空间,具有入驻企业、创业团队所必需的办公设备、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有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即入即开”条件;具有完善的创业实体评估准入、财务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有开展科技创新服务的工作人员,建有创业导师团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技术研发、融资对接、项目推介、市场开拓、培训辅导等专业服务;自建或主导建设天使投资基金,或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投资及担保机构等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能为入驻企业或团队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已入驻一定数量的小微企业或创新团队,经营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现代服务业要求。 (邓羽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