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去年共征收排污费1.32亿元,其中市本级征收2609.31万元,县市区征收1.06亿元,比上年增长133%,首次突破亿元大关。
2015年,市环保局进一步规范征收程序、完善征收体系,制定了《市本级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强化督导稽查,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征收进展情况,并通过业务指导、定期调度、专人培训等方式,解决发现的问题。同时,加大依法追缴拖欠力度,市环境监察支队对7个重点县、4大行业、43家企业进行了排污费专项稽查,共追缴拖欠排污费3322.55万元。据介绍,排污费的足额征收,不仅有效促进了企业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而且有力支持了污染减排投入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赵伟华 尹波 马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