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第四个交通安全日。日前,我市交警系统启动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全市道路交通秩序。
据悉,此次行动将持续到12月中旬结束。交警部门将重点对严重交通违法、危险驾驶行为等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零容忍”。将组织民警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严查城市道路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以及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同时,以《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为契机,对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交警部门还将与我市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联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记者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