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1月26日讯(记者张岩)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针对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等突出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改革举措。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建立高校毕业生学费代偿制度,让乡村教师“下得去”
乡村教师结构性矛盾是困扰河北乡村教育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最直接的反映就是乡村学校、尤其是边远艰苦地区学校师资短缺。刘教民表示,补充新任教师是优化河北乡村教师队伍结构的根本性举措。
《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明确,建立省级监督指导,市、县(市、区)组织的乡村教师公开招聘机制;探索实施地方“特岗教师计划”;创新实施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培养计划;创新乡村幼儿园用人机制,为幼儿园补充合格幼儿教师。此外,办法明确,对到贫困地区乡村任教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面,《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提出,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严禁各地“有编不补”,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此外,办法还提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
发放生活补助、工作补贴,让乡村教师“留得住”
乡村教师大多生活艰苦、薪酬不高。《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从多个方面制定惠师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为乡村教师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据刘教民介绍,2014年河北启动实施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惠及22个县4.4万名乡村教师,平均每人每月增加300元,这次出台的办法要求实现全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同时实施乡镇工作生活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办法进一步明确,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加快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争到2020年,再帮助1万名乡村教师解决周转宿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