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公告
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预测我市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2015年11月27日0时至11月28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Ⅳ级)预警。
健康提示信息:(1)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3)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
建议减排措施:(1)公众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2)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3)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5)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6)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在12时至16时进行炉膛清洁和烟尘清除工作。
当我市AQI指数值小于200时自动解除预警。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