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围绕重点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沧州市将开展“文明交通百日行动”,重点查处不礼让斑马线、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超员超载、非法载客三轮、电动自行车和行人闯红灯、违法停车。
据介绍,为促进和深化沧州“五城建设”,进一步巩固“文明交通行动”建设成果,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水平,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从即日起联合开展“文明交通百日行动”,并将持续至明年2月14日。此次活动围绕重点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严厉查处不礼让斑马线、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超员超载、非法载客三轮、电动自行车和行人闯红灯、违法停车。
活动期间,各有关部门将在主要客货运场站、大型停车场等场所组织开展“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等宣传活动,并在县乡、农村等地开展“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主题活动,提高摩托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同时,还将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公益活动,探索建立专业化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据悉,此次活动将重点对农村群众、客货运企业驾驶人以及中小学生深入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记者庞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