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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车窗抛物”罚款


(法制)(2)河北秦皇岛: “车窗抛物”罚款

    11月11日,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出一张车窗抛物”罚款单。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解决“车窗抛物”,启动了“文明港城拍拍拍”大型公益活动,市民用相机、手机、摄像机、行车记录仪等捕捉到的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通过邮箱、微信平台或上门送交,查实后以电话形式向机动车所有人告知处罚50元的决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收到通知后7日内到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接受处罚。逾期不接受处罚的,将证据上传交管部门强制执行。据介绍,目前已有5人因“车窗抛物”被罚款。新华社记者杨世尧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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