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拍、监控及市民投诉的‘车窗抛物’行为很多,但真正完全具备处罚条件的屈指可数。”何鹏告诉记者,该市将“车窗抛物”行为纳入机动车交通违法管理系统后,严格执行处罚程序,坚持证据确凿原则。譬如,每一个抓拍或监控的“车窗抛物”行为,至少得满足“显示具体位置、显示车牌照、显示违法行为”等条件,且得保存好视频证据。
“行车管住自己手,莫让垃圾窗外走。”为拓宽“车窗抛物”行为的采集受理渠道,该市积极开展杜绝“车窗抛物”宣传活动,并开通12319数字城管热线和微信公众平台,受理市民的投诉举报,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等。此外,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还启动了视频立案,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合作,利用全市建成区内设置的2000余个摄像头,及时抓拍“车窗抛物”行为,并通过视频立案。“从长远来说,仍需要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下一步,我们还计划建立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行为奖励制度,让这种违法行为无处可藏。”何鹏说。
延伸阅读:高碑店首个“路怒族”司机被刑拘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时爱民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龚正龙)日前,因开斗气车,固安县一小伙儿被高碑店市公安局肖官营派出所刑事拘留。据悉,这是在该市首个因“路怒”被刑拘的司机。
不久前,固安县20岁的小伙儿李某在驾车行驶至白沟新城路段时,欲超过另一司机田某驾驶的车辆,结果险些发生剐蹭。此后,李某一边破口大骂,一边继续驾车追赶田某,而且还打电话叫来朋友也开车追堵田某驾驶的轿车。随后,李某等人逼停田某的轿车,对车辆一阵乱砸,造成车辆多处受损。警方接到田某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并将逃逸的李某抓获。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警方提示广大司机朋友:开车出门要保持平和心态,行车过程中开斗气车十分危险,切勿因“路怒”而引发斗殴打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