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出台了针对低速电动汽车的专门管理办法,其中山东和福建两省是省级管理办法。山东省发布《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明确低速电动汽车相关管理部门和认定规范、技术要求、管理规定,并设置40多个县进行低速电动汽车管理试点工作,对符合质量要求的低速电动汽车,可参照机动车办理地方牌照和交强险。
“这些管理办法大都参照了机动车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同时适当降低上路、考证标准。”省交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从各地的试行情况来看,车上牌照、人考驾照是对低速电动汽车上路监管的重要办法,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车主上牌、考证的积极性,而且还为其他省份的低速电动汽车规范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牌照是车的户口,给低速电动汽车上牌,既能有效减少随意闯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又能大大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逃逸可能性。”省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立源认为,考虑到低速电动汽车驾驶员多为老年人,建议适当降低上路、考证标准。譬如驾驶人资格标准,可由原来的C1及以上修改为C3或C4及以上。
出台管理办法,强化源头监管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低速电动汽车价格低廉、安全系数低,也是造成其交通事故频发的一大诱因。
“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准入门槛的强制约束,很多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农用机械制造商甚至是小作坊,利用改装、拼装等手段非法生产和销售低速电动汽车,进而造成良莠不齐的市场现状。”省会一家低速电动汽车经营商刘涛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