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日前出台了一项新政策,鼓励教职工创业——学校干部、教职工可保留身份,离岗创业。
政策规定,职工创业期为3年。创业期间,在不以学校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干部、教职员工可以离岗自主创办科技企业、咨询服务公司和各类专业工作室,学校将提供试验、资料、信息等相关科研支持。从事技术研发相关工作的,如以沧州师范学院为成果署名,学校将提供技术转让的各项支持,并给予一定奖励。
创业期间,学校将保留创业者人事关系,并发放离岗前基本薪级工资;离岗创业期间学校认可其工作经历,相关成果将作为校内职称晋升、干部聘任、岗位聘任的依据。
根据规定,3年期满后,学校将根据创业者创业实际情况,重新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创业期间,还须聘用一定数量的沧州师院毕业生,帮助并指导在校大学生创业就业。(何渔阳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