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戴绍志 通讯员孙智超)为改善水环境质量,沧州市制定了4项举措,实施重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展污染河渠治理和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1至8月,沧州市范围内的6条重点河流18个断面全部达到省考要求,11条河流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88%,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在省重点考核6条河流18个断面的基础上,对全市其他5条重点河流27个监测断面一并进行监测考核,并通过经济杠杆撬动各地不断加大区域水环境治理力度。今年以来,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5家,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4家,规划新建管网125公里。
组织实施重点河流治理,目前已投入5000万元,年内完成廖家洼排水渠、沧浪渠等河流治理工作。同时,加强对重点河流环境管控,打击非法倾倒,封堵污染源头,有效解决了沧浪渠、子牙新河等河流污染问题。此外,开展已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整改工作,目前45个违规项目全部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