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巍)9月15日下午,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省会举行,省政府采购办与农行河北省分行、建行河北省分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协议。此次签约标志着我省政府采购工作在与银行深度合作、优势互补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财政性支出的政府采购资金具有支付足额、及时的特点。根据省财政厅制定的《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规定,参加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前,可先向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项目融资额度申请,银行依据其经营情况授予相应融资额度。潜在供应商中标后,凭借融资额度协议、招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向银行提交信用融资贷款申请,经银行审核无误后按事先确定的优惠贷款利率签订融资借款合同,融资具有无担保、无抵押、风险低的特点。通过财政部门搭建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作用,借助银行优质高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实现政、银、企三方互利共赢,不仅解决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且进一步降低了供应商生产经营成本和政府采购成本,创新了政府财政部门宏观调控的管理模式。
当天,参与签订协议的农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李军表示,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推出,既开创了政府采购领域合作的新模式,也为银企双方搭建了对接和服务的平台,更是当前经济形势下,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可有效实现政、企、银三方共赢。农行河北省分行将在信贷规模上优先保障,同时建立专业的服务团队,开通绿色通道,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满足供应商期限短、效率高的融资要求,全力做好政府采购融资业务。据了解,根据合作协议,该行应将省级政府采购合同的省内供应商作为重点支持客户,利用自身的金融资源,为其优先提供全方位、个性化、优质高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协议签订后,将有效解决供应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将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