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需保留的用水户需经批准
沧州市开展南水北调受水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关停范围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市政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坚持先供水、后关停,分年度实施,确保在2017年底前全部关停。对水质有特殊需求确需保留自备井的用水户,应向当地水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本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保留。
自备井关停工作将作为评价地方政府落实地下水压采任务的考核指标,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各县(市、区)抓紧编制自备井关停实施方案。按照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分步关停自备井:对于年久失修、成井条件差的取水井,予以填埋。对于成井条件好,水质水量有保证的公共供水企业自备井采用热备封存模式,并安装监控设施,确保应急时能立即启用,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对于其他一般自备井用水户,采取冷备用封存模式。
同时,严格控制自备井的新凿和启用。被关停自备井单位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一律作废,上缴水务部门予以注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启用已关停的自备井,否则按违法取水予以处罚。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开启自备井的用水户,须向当地水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方可启用。(记者崔凤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