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赵建、段丽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河北省空气质量保障方案》提出,以燃煤管控、工业污染减排、机动车污染治理、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对可能影响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确保纪念活动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30%以上。
8月28日0时至9月4日24时,石唐廊保衡邢邯等14地全程启动企业停产、限产
方案确定了控制时间和控制区域。控制时间为8月28日0时至9月4日24时,共8天。其中,8月28日0时至31日24时为第一时段;9月1日0时至4日24时为第二时段。控制区域为全省11个设区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其中,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市和定州、辛集、迁安、涿州市及宁晋、景县、魏县为重点控制区域;其他为一般控制区域。
重点控制区域在第一、第二时段全程启动企业停产(停止排放污染物)、限产(减少排放污染物30%以上),施工工地停工和其他重点控制措施。一般控制区域在第二时段实施与重点控制区域相同的控制措施,启动企业停产、限产和施工工地停工措施。在预测北京周边地区可能发生重度以上污染天气(AQI>200)和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在实施重点控制措施的基础上,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启动实施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减排措施。
重点控制污染物为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