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1日电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三部门近日发布《通知》,公布了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名单,名单中共有66个城市,其中东部地区24个,中部地区24个,西部地区18个。
《通知》指出,各地要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聚焦解决当地公立医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在关键环节有所突破。要制定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改革配套政策,细化各项措施。试点城市范围内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要开展综合改革。
《通知》要求,在试点过程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和重要经验,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请及时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督查考核,对于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改革的试点城市,将取消试点资格,并相应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名单:
一、东部地区(24个)
辽宁省本溪市
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
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泰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温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
山东省威海市、东营市
广东省东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