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实保洁队伍。各村按照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通过竞标、承包等方式,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定时开展清扫保洁和清运工作。优先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保洁员。乡镇明确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加强对保洁队伍、收运车辆、转运站的管理。
按照行动计划,专项治理行动将分步实施,逐步做到覆盖全域城乡一体处理。
2015年,全市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生活垃圾得到规范有效治理,各县(市、区)5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规范有效治理;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整体推进示范,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规范有效治理。2016年,各县(市、区)7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规范有效治理,确定一批县(市、区)整体推进,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规范有效治理。2017年,各县(市、区)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规范有效治理,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步入“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轨道。
对机制完善、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实现规范有效处理的县(市、区),认定为环境卫生清洁县(市、区),对未达到目标要求的,限期进行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