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暖了,公园里的广场舞又活跃起来,家住石家庄中山东路与东二环交口附近一小区的王大妈的清静日子结束了。
“最近,我几乎每天早上都被附近公园里的歌声、喇叭声吵醒。年龄大了,心脏又不好,很烦。冬天还好点,夏天我都不敢开窗户。”王大妈一脸的无奈。
与王大妈有类似遭遇的人还有不少。
“前两天,我乘坐32路公交车,车上两个穿着时尚的女孩儿说笑个没完,声音很大,偶尔还爆句粗口。过了一会儿,其中一个女孩儿又开始旁若无人地煲电话粥,真把人烦透了。”在石家庄一家私企工作的石英女士告诉记者,像这种不顾别人感受大声喧哗的情景,她坐公交车时多次遇到。
在省直某单位上班的王芳,提起遭遇的聒噪打扰也是一肚子气。“上次,我母亲生病住院,一个病房里住着三个病人。有一天下午,几个人来探望邻床的阿姨,其中一个说话声音很大。”王芳说,由于母亲需要安静,她不得已提醒那人说话小声点,却被对方呛了一句,“这儿又不是你家。”
“的确,公共场所不是哪一个人的‘专属地’,但正因其公共属性,个人在公共场所的言行就不能‘任性’,就需要遵守一定之规、讲究适当礼仪。”省社科院副研究员樊雅丽说,中华民族素来注重礼仪,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场所礼仪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公共场所一个基本的礼仪就是禁止大声喧哗。“轻言轻语,不打扰他人,既能保证个人事务的私密性,又是对周围人应有的尊重。”
那么,公共场所,你会考虑他人的感受,主动调低说话或音响的“音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