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戴绍志 通讯员韩学敏)为严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纪律,自今年5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始,沧州市将对考试中出现违反考风考纪的考点、监考教师及考生,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理,考试作弊将首次列入电子档案。
该市规定,凡考生有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设备、替考、被替考、评卷过程中认定为答案雷同等情形之一者,取消本次考试笔试科目的全部成绩;凡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为作弊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参与团伙作弊、严重扰乱考场秩序等情形的,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取消其学业水平考试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凡考生违规的,其违规情节和处理结果作为考生诚信记录列入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取消评选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资格。对违纪的考点和监考教师,也将根据严重程度作出全市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承担教育考试(监考工作)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