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让女儿到上海念书并参加高考,浙江宁波一位47岁竟然与丈夫办理离婚,且次日欲与26岁的外甥登记结婚,还好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发现,这场疯狂的闹剧才被制止。
浙江一47岁女子生有一女孩,她想把孩子送进上海某学校上学。大家都知道,大城市里部分学校入学条件是很苛刻的,该校规定家长不但得持有本科文凭,而且得在上海拥有一处房产。
由于和丈夫不符合条件,这名女子想到了自己的外甥刚好满足这两个条件。为了让女儿顺利进入这个学校,该女子在前一天和丈夫办理离婚手续,次日又和外甥相约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发现,女方1968年出生,于前一天刚刚办理了离婚手续,而男方身份证显示为1989年出生,两人看上去更像是一对母子。原来,这是一对亲姨和外甥。
了解到真相后,工作人员及时阻止了这出闹剧。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当事人如隐瞒实情进行登记,此婚姻也属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