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租21辆豪车全抵押男子骗走300多万元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1-26 11:19:29 责任编辑:孙婷

    调查

    租车抵押嫌疑人从中牟利300多万元

    建安路派出所副所长王哲告诉记者,他们调查发现,陈某在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了20余辆高档汽车后,将所租汽车都抵押给他人,通过转押车辆的方式谋取巨额利益,现在已携巨款潜逃。

    据王哲介绍,在与抵押人沟通时,陈某谎称这些高档车是别人欠公司钱不还抵给公司的,现在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所以将这些车转押出去,一方面通过抵押回流公司资金,另一方面让抵押公司赚取利息。陈某以每辆车15万至30万的价格抵押给他人,在一租一押中陈某牟取巨额利益300余万。随着陈某租用高档车数量越来越多,高额的押金、租金和给予抵押人丰厚的利息使他逐渐入不敷出。面对自己“苦心经营”的发财路即将是穷途末路,陈某最后不得不面对资金崩盘的现实,断绝一切联系携款潜逃。

    审讯

    骗取信任嫌疑人酒店租办公室伪装自己

    1月11日,警方接到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的报警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1月12日,专案小组通过侦查得知犯罪嫌疑人陈某入住某酒店,民警与租赁公司工作人员在酒店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控制后扭送至派出所。

    经审讯,陈某对其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未归还车辆和将所租车辆转手抵押从中牟利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陈某供述,自己通过同样的汽车租赁诈骗手段,在石家庄多个汽车租赁公司共租用汽车21辆,所租汽车总价值达到上千万,并且都抵押给他人以此从中牟利,个人非法所得约300余万元。

    办案民警介绍,租车初期很多租赁公司和抵押人都对陈某的身份及其公司产生过质疑,面对质疑,陈某精心策划租用了某酒店一间房间作为伪装公司的办公室。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赢得租赁公司和抵押人的信任,进而实施诈骗活动。

    提醒

    租赁公司出租车辆时应严格审查承租人身份

    针对这起汽车租赁诈骗案件,王哲提醒广大汽车租赁公司,在办理汽车租赁手续时,要对承租人身份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承租人所持证件是否与本人相符、是否合法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伪造的身份证或驾驶证骗取租赁车辆。同时不要贪图收益高额租金或高额押金而将车租给不靠谱的承租人,一旦承租人跑路,最后损失的必定还是自己。

    对于接受车辆抵押的公司或个人来说,王哲提醒,接受抵押者不要贪图眼前高利息的回报,如果你手中所持有的抵押物没有合法证明其来路,最好不要轻易接受。(燕赵都市报记者郭晓峰 实习生王昱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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