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为全面加强耕地占用税管理,从去年10月开始对2010年3月以来单位或个人临时占地、未批先占、批少占多以及经批准减征、免征耕地占用税后改变用途应缴未缴的耕地占用税开展专项清理。
在这次清理中,晋州市政府下发了专项清理方案,财政、地税、国土、住建、规划、公安、乡镇园区等部门联合成立了耕地占用税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国土局负责提供占地信息,乡镇园区负责实地摸清耕地占用税的真实情况,公安局负责对清理过程中移交的偷税、抗税案件的处置和应对。地税局班子成员包户包企业,带领业务科室、稽查局、分局业务骨干组成清理小组,深入实地丈量占地面积并进行宣传、说服、催缴工作。为加强后续管理,住建局、规划局在审核开发商各项报批手续时,对没有地税局出具缴纳耕地占用税证明的开发商不得发放规划、施工、预售手续。目前,已清理入库税款1955万元。(纪彦君、梁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