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不断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水平和为民服务质量,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近日,笔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全市55420名居民受益城乡低保,让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高管理和保障水平,定州市成立由主管市领导任组长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信息查询核对平台。规范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履行“申请、审核、评议、审批、公示、发放”六个程序,进一步构建认定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程序公开、档案完善的城乡低保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实行低保对象全部清零,重新认证,切实纠正“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使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和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截至2014年11月底,定州市城乡享受低保人数达到55420人,累计支出7291.48万元,其中农村享受低保人数为47719人,累计支出5140.3万元,城市享受低保人数为7701人,累计支出2151.18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见习记者马梦超 通讯员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