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马彦铭)近日,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印发。该方案确定,河北省受水区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2015年地下水压采目标为17.95亿立方米(其中城区为15.88亿立方米),2020年地下水压采目标为31.93亿立方米,到2020年,城区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实现压减,非城区地下水超采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河北省压采范围为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涉及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沧州、衡水、廊坊7个设区市,定州、辛集2个省直管县(市),90个县(市)。
河北省受水区水资源严重短缺,为维系经济社会发展不得不长期大量超采地下水,其超采量和超采程度不仅在全省甚至在全国都是最突出的。地下水的持续超采已引发了山前平原浅层地下水含水层疏干、深浅层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地面沉降、咸淡水界面下移等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
数据显示,河北省受水区2010年地下水开采量为105.40亿立方米,其中浅层地下水开采量为78.30亿立方米,深层地下水开采量为27.10亿立方米。超采量为49.42亿立方米,其中深层地下水超采量为27.10亿立方米。
方案以2010年地下水实际开采量作为基准年开采量,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确定的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为规划年开采量,规划年开采量与基准年开采量之差即为压采量。
方案确定,受水区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根据确定的地下水压采量和开采量控制目标,按照先压城市、后压农村,先压深层承压水、后压浅层地下水,先压严重超采区、后压一般超采区,先压生产、后压生活,先压工业、后压农业的次序,将市级行政区的压采目标逐级分解至县级行政区直至用水户,其中城区压采目标应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开采井。
方案提出,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未依法开展水资源论证的取用地下水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