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张娜)“双11”临近,一些购物网站纷纷开展网上购物促销活动,而一些不法分子也活跃起来,在网络上搭建虚假网站,冒充购物公司、网店等与消费者联系,以退款重买等各种名义进行诈骗。今天,河北省公安厅新闻中心通报了4起典型案件,提醒群众对此类犯罪保持警惕。
11月2日12时许,张某在淘宝网购物后,收到号码为“4000036653”的一条短信,称“系统升级导致张某购买的商品订单冻结停单”,索要其手机验证码,张某告诉其验证码后被诈骗4269元。
10月24日,刘某接到自称是58同城网店的客服人员电话,称其网络交易失败,需按其要求操作汇款才能完成交易。刘某就通过网上银行,按对方要求汇入指定的银行卡内共计29809元,随后发现被骗。
10月11日18时,郝某某在淘宝网上购买某品牌花洒一个,价值350元。10月12日晚6时许,一女子打电话给郝某某称其购买行为没有成功,要求其退款重新购买,并提供了网址。郝某某登陆该网站并填写银行卡账户、密码、身份证、验证码等,后郝某某觉得自己被骗,查询银行卡后发现其银行卡内被取走9999元。
9月22日13时许,夏某某在单位办公室用手机上淘宝网拍了一件衣服,并用支付宝支付成功。随后有一浙江温州号码来电说支付宝有问题,让其先申请退款,再重新拍一次,并用QQ加其为好友,通过QQ给其发来一个链接。夏某某输入信用卡号和姓名、手机号等信息提交后,手机上收到一个验证码,并将验证码告诉对方,结果被骗6780元。
河北省公安厅特别提示,广大网民在网络购物时,一定要登录官方网站,接到所谓“客服人员”的电话后,最好与官方网站上留的客服电话进行核实,不要轻易向对方提供银行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谨防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