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高邑大队教导员范存义表示,司机的这种行为属于“药驾”,即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现象。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在2008年的6月份,大队辖区就发生了一起因“药驾”引起的单方事故。当事司机因身体过敏服用了抗过敏的药物后,产生困倦现象,行车途中,司机因犯困控制不了车子,撞向了路肩护栏,所幸只是受了皮外伤。范存义说,“有时候‘药驾’的危险性不次于‘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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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无“药驾”规定及检测方法
24日,记者咨询了其他地方的交警部门得知,他们也曾遇到过司机“药驾”的现象。
根据此前报道,我国当前约有18%的药驾比例,药驾导致的交通事故约占总数的10%。
栾城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郭俊岭告诉记者,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不得驾驶机动车,而其他可能引起司机不良反应的药品则未有强制性限定。记者查询了解到,根据规定属于我国精神药品管制范围的药品包括:兴奋剂、抑制剂和致幻剂等,共2类185种。比较常见的包括曲马多、咖啡因、阿普唑仑、去甲伪麻黄碱等。“不仅没有相关规定,也没有仪器或者方法来进行检测。”晋州市交警大队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碰到“药驾”的情况,只要驾驶人未造成大的影响或者危害,一般都是批评教育,提醒司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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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药品会对驾驶产生影响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药剂科主任刘恩甫告诉记者,有镇定作用的药品其中起作用的成分会通过血脑屏障进入中枢,大部分人服用过后会出现昏昏沉沉、嗜睡等症状,例如泰诺、扑尔敏等多数感冒药和抗过敏类药。此外,一些止痛药也会影响人的神经,驾驶员开车时容易出现反应迟钝的情况。服用抗高血压药后则会出现心悸、心绞痛和体位性低血压等,也会有头痛、眩晕和嗜睡等症状,会降低驾驶员的注意力、灵敏度,容易出现危险。
刘恩甫称,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有七类药品会对驾驶产生影响,并且建议服用这些药物期间禁止驾车。
七类药品会对驾驶有影响:抗组胺药,抗抑郁、焦虑类药,镇静催眠类药,解热镇痛药,抗高血压药,心脏病用药,降血糖类药。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有车的市民,其中有三名驾驶员表示听过“药驾”,但只知道服用感冒类药物会影响驾驶,还有什么药物会影响则不清楚,没有听过“药驾”一词的市民还以为说的是喝了藿香正气水酒精含量超标。采访中,有几名市民还回忆称有吃过感冒药等药品开车的经历,驾车明显不在状态,但未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