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4所学校面向农村县(市)的分配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为:将4所学校公助生计划的90%,依据各县(市)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以县(市)为单位分别下达招生计划,再由各县(市)教育局依据所属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分学校录取;其余10%公助生指标实行统一录取。
各县(市)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由各县(市)教育局将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的90%,依据本县(市)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有关初中学校,参照上述办法,实行分学校录取。
普通高中最大班额不超过56人
石市还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学籍管理。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校,规范学籍管理是基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班额管理,班额以不超50人为宜,最大班额不超过56人,严格控制借读生。
要求初中所有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杜绝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现象。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从2014年初一年级开始,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
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