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录取分值”为石家庄市普通高中当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同)10%的标准,照顾分数录取;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照顾分数录取;其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10分的标准加分照顾录取。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
4、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8分(按石家庄市市民子女同等对待在市区参加中考的除外)。
5、少数民族考生照顾8分。
6、参加石家庄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大赛获一等奖的初中阶段学生奖励5分。
以上照顾分数在普通高中招生时计入考生总成绩。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凡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一律由招生部门负责在媒体公示,接受监督。
中招分四个批次进行
今年石市中考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市内五区所有考生,各县(市)、矿区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高职专科和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以及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招生范围内的考生,以远程网方式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市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各县(市)、矿区报考本县区属高中和职教中心的考生,按当地招办的要求填报志愿。
石市中考招生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分为A和B两类,其中一批A招收音乐、体育、美术和书法专业考生的高中学校;一批B招收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
2、第二批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3、第三批为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4、第四批为高职专科(含“3+2”高职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
20所省示范高中分配生范围不同
市区招收分配生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共20所:市1中、2中、4中、二中西校区、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一中东校区、师大附中、精英中学。
在分配生比例上,1中、2中、二中西校区、15中、24中、师大附中等6所学校面向市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其中市1中、15中、师大附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开发区,3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市2中、二中西校区、24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桥西区、新华区,3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开发区。精英中学分配生面向全市所有初中学校,分配生比例参照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
市内五区、开发区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范围以京广铁路为界,铁路以西的学校面向桥西区、新华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铁路以东的高中学校面向开发区、长安区、裕华区、桥东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