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规则及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公平、公正、阳光、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3、艺术类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5、执行教育部及省招委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6、所有专业文理兼收,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请考生认真查阅,按条件报考;同时提醒过于肥胖者谨慎报考。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