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王敬照)河北省教育厅日前转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据介绍,退役士兵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全国成人高考,也实行加分政策。根据规定,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此外,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范围。同时,河北省部分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校举办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将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面向本省(区、市)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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