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戴绍志 通讯员申萍)截至去年末,沧州市辖区已设立10家(含正在筹建1家)村镇银行法人机构,较上年增加了7家。县域机构覆盖率达到65%。
为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支农支小的金融政策,沧州市本着“积极引导、精心培育”的原则,有效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的设立与发展,监管部门对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建立了行政许可绿色通道,提高了对新设机构筹建及开业审核审批的工作效率,加快了村镇银行在辖区各县域设立网点的步伐。
据悉,目前村镇银行的县域机构覆盖率达到65%,已经开业满一年的3家村镇银行都分别设立了1个分支机构,年末机构网点数量总计已达12个,存款余额总计15.4亿元,贷款余额总计11.1亿元,对当地“三农”和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供了有力补充。
【责任编辑:赵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