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戴绍志 通讯员孙健)石津干渠沧州段征迁安置工作正式启动,预计3月补偿资金基本发放到位,并提交建设用地,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到年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具备通水条件。
石津干渠工程是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跨市干渠之一,渠首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的田庄分水口,途经石家庄、衡水至沧州,在沧州市境内全长57.183公里,工程建设将全部为压力箱涵供水,年供水3.24亿立方米,通水后可为沧州市区、渤海新区、运河沿线及以东县市提供优质水源。
该项目涉及两个县(市)的9个乡镇和1个开发区,74个行政村。据初步核查统计,石津干渠沧州段征迁安置工作涉及永久占地100亩,临时占地9367亩;涉及各种树木16万余棵,坟墓1500余座,机井180余眼,影响工业副业企业7家,电力线路130处,通信线路60处,国防光缆6处,各种管道10条。市南水北调办委托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石津干渠沧州段征迁安置实施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已获市政府批复。下一步,市南水北调办将充分利用冬闲时节,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一步明确地类、权属和面积,并对用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和专项设施进行清点、签字确认,及时将补偿资金发到村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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